電 話: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郵箱: cs@key-way.com
地址:蘇州市干將東路178號蘇州自主創(chuàng)新廣場3號樓301室
關于昆山市組織開展2017年柔性引才計劃項目咨詢工作的通知
昆山開發(fā)區(qū)、昆山高新區(qū)、花橋經濟開發(fā)區(qū)、旅游度假區(qū)管委會,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了著力提升我市人才集聚能力,進一步拓展我市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助推產業(yè)轉型升級,提升引才聚才的靈活性,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來去自由的用人機制和引才格局,根據(jù)市委《關于加快推進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措施(試行)》(昆委〔2017〕13號)和《市政府關于印發(fā)〈昆山市柔性引才計劃實施細則(試行)〉》(昆政發(fā)〔2017〕5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昆山市柔性引才計劃項目咨詢工作。
本次柔性引才項目咨詢分海外高層次人才項目和國內高層次人才項目,柔性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具體申報辦法,按《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蘇州市柔性引進海外智力“海鷗計劃”項目咨詢工作的通知》(蘇人保外〔2017〕11號)執(zhí)行(見附件1)。
現(xiàn)就柔性引進國內高層次人才項目咨詢,有關事項和要求布置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范圍: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設立時間在1年以上的國有、民營和國內資本控股的企業(yè);我市所屬的高校院所、科研機構、衛(wèi)生醫(yī)療、社會服務等事業(yè)單位。
申報對象為:在國內其它地方工作,以柔性方式在我市企事業(yè)單位等主持或參與實質性項目的國內高層次人才,用人單位與人才簽訂的協(xié)議或合同中明確的年在昆工作時間不少于30個工作日(至申報日須滿30個工作日),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國際**知名獎項獲得者:諾貝爾獎、中國國家*高科學技術獎、美國國家科學獎章(總統(tǒng)科學獎)、美國國家技術創(chuàng)新獎章、法國全國科研中心科研獎章、英國皇家金質獎章、科普利獎章、圖靈獎、菲爾茲獎、沃爾夫獎、阿貝爾獎、拉斯克獎、克拉福德獎、日本國際獎、京都獎、邵逸夫獎。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
3.國家“萬人計劃”入選者;
4.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長江學者”等優(yōu)秀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帶頭人;全國優(yōu)秀科技工作者;中國青年女科學家獎;全國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全國新聞出版行業(yè)領軍人才;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亞太地區(qū)手工藝大師;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入選者;
5.國內大專院校或科研機構從事重大項目、關鍵技術或新興學科的研究工作,并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高級專家學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
6.擁有在國際先進、國內**或能夠******項目的核心技術,并具有一定的市場潛力,可進行產業(yè)化生產,且符合我市產業(yè)發(fā)展導向的高層次科技人才。
7.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有5年以上在大型知名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文化創(chuàng)意企業(yè)、金融機構、**高校、科研機構中高層關鍵崗位從事研發(fā)和管理工作經歷,并掌握先進技術,取得突出業(yè)績的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高層次管理人員。
8.我市科技、產業(yè)發(fā)展和學科建設急需、緊缺領域的其他具有特殊專長的國內高層次人才。
以下情況不在申報資助范圍:
1. 已在昆創(chuàng)辦和領辦企業(yè)的國內高層次人才;
2. 已獲得各級各類其他人才計劃支持的國內高層次人才;
3. 同一企業(yè)(集團)中,不同子公司(事業(yè)部)間的人才派遣流動。
二、資助標準
我市用人單位所付勞動報酬以年度累計,勞動報酬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按勞動報酬的15%資助;勞動報酬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按勞動報酬的20%資助;勞動報酬20萬元以上的,按勞動報酬的25%資助,資助額*高不超過50萬元。
單個引智項目及單個引進人才*高資助額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程序及評審辦法
柔性引進國內高層次人才,由用人單位提交相關材料,經所在區(qū)鎮(zhèn)人才管理部門核實后初審通過后,報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將及時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資助名單后統(tǒng)一公示、發(fā)文。
四、呈報材料及要求
1. 申報表及證明材料。《昆山市柔性引進國內高層次人才申請表》;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或聘用合同復印件(查驗原件);用人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查驗原件);近5年個人獲得的專利、科研成果獲獎、個人榮譽證書復印件(查驗原件);近5年發(fā)表的論文、論著;相關行業(yè)認證材料及其它材料;用人單位給付勞動報酬的相關證明材料(解款單、所得稅完稅證明等)。
2.柔性引進國內高層次人才項目論證、相關成果和績效評估報告。
以上材料裝訂成冊(相關申報表及證明材料見附件2),一式3份。
五、注意事項
申報項目須為2016年7月及以后正在開展或完成的項目。
申報時間:書面材料上報受理截止時間10月31日。
附件:1-4;
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
[上一個產品: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新一代寬帶無線移動通信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2018年度課題申報的通知] [下一個產品: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昆山市知識產權獎勵項目通知【智為銘略轉發(fā)】]